通健康证知公告

  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历办理》(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和《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布景核查取监管等相关工做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现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历办理》第三十九条依法予以撤销并通知做废证件制作联系方式证件制作联系方式证件制作联系方式专业制作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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